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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首頁?>?公司金融?>?國內貿易融資?>?應收類?>?國內信用證賣方押匯

        一、?業務簡介

        國內信用證賣方押匯是指賣方發貨后,吉林銀行憑單證相符單據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。單證相符押匯還款來源為信用證項下貨款收回,如開證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責任,吉林銀行對賣方有追索權。

        二、?業務特點

        1.?加快資金周轉:在買方支付貨款前可提前得到償付,從而加快資金周轉速度;

        2.?簡化融資手續:相對于流動資金貸款等簡便易行;

        3.?改善現金流量:可增加當期現金流,從而改善財務狀況。

        三、?適用對象

        1.?吉林銀行為受益人的開戶行;

        2.?單據通過吉林銀行辦理“國內信用證寄單”

        3.?賣方流動資金有限,依靠快速的資金周轉開展業務;

        4.?賣方在發貨后,收款前遇到臨時資金周轉困難;

        5.?賣方在發貨后,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資機會,且預期收益率高于押匯利率。

        四、?業務流程

        1.?賣方與吉林銀行簽訂融資協議,提交單據和《國內信用證賣方押匯申請書》;

        2.?吉林銀行經審核單據后,將押匯款項入賣方賬戶;

        3.?吉林銀行將單據寄往開證行進行索匯;

        4.?開證行收到單據后提示給信用證項下開證申請人;

        5.?開證行到期向吉林銀行付款,吉林銀行用以歸還押匯款項。